發布日期:2019-05-03 07:10:02 來源:
本報5月2日訊 為保障新型產業發展用地,濟南市日前出臺《關于支持新型產業發展用地的意見(暫行)》;近日,市工信局、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又聯合出臺了《關于辦理新型產業發展用地申報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暫行辦法》),促進《意見》落地。
《暫行辦法》對新型產業發展用地申報基本條件作了明確:在產業業態方面,須為研發、創意、設計、中試、無污染生產等產業;落地項目須不屬于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(2013年本)(修正)》中淘汰類、限制類產業;屬于濟南市發展規劃中重點鼓勵支持發展的產業,屬于區(重點功能區)規劃發展的主導產業等。
在區域范圍方面,新型產業發展用地原則上應在產業園區、功能區和重要發展廊道范圍內;省級以上園區及其他設有產業孵化器、專業服務平臺的區域可優先布局;中心城區“中疏”范圍內、城市中心及次中心核心區域及其他對功能業態、建筑風貌有明確要求的區域,原則上不安排。
在用地規模及容積率方面,新型產業應集中成片開發,集聚化發展,集約化用地;用地面積50畝(含)以上的項目,可按規定辦理分割轉讓,50畝以下的原則上僅限企業自用;容積率原則上不低于1.5,不高于4.0;對建設規模確有特殊要求的,可在滿足相關條件后適當提高具體地塊的容積率上限。
據悉,新增、存量新型產業項目均可申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