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日期:2018-08-10 14:10:51 來源: 舜網-濟南時報
9日,市城鄉建設委發布《濟南市鼓勵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優惠政策的若干規定》(征求意見稿),鼓勵公共停車設施建設。符合相關條件的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公共停車設施,可享受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、減免增值稅和部分企業所得稅和配建部分商業的優惠政策,且每個泊位最高可獲補貼2萬元。
優惠涉及六方面 不含建筑物應配建的停車場
為便民停車,《規定》鼓勵利用地上地下有效空間、閑散設施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公共停車設施,包括機關、企事業單位、老舊小區的自有閑置空地。上述對象需滿足是歷下區、市中區、槐蔭區、天橋區、歷城區、高新區范圍內獨立建設、面向社會開放并納入統一管理的公共停車設施,但不包括建筑物應配建的停車設施;地下公共停車設施建設規模在50個泊位以上,地上公共停車設施建設規模在30個泊位以上;規定公布實施后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三個條件,即可享受優惠政策。
具體優惠政策涉及規劃建設、土地供應、稅費減免、商業開發、運營收費和資金獎補六個方面。值得一提的是,滿足一定條件的新建公共停車設施不僅可免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,還可減免部分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地方所得部分。具體標準為:建設規模100-300個泊位的,第一年全免,第二年起按上年比例逐年遞減20%,直至遞減為0;建設規模達到300個泊位以上的,前兩年全免,第三年起按上年比例逐年遞減20%,直至遞減為0。
此外,達到100個泊位的新建公共停車設施,還可在規劃批準的前提下配建不超過總建筑面積20%的商業面積,用于汽車美容、快修、汽車租賃等配套增值服務,彌補運營收入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可進行租賃經營。新建公共停車設施運營后能滿足周邊停車需求的,一律取消周邊200米范圍內的道路停車泊位。
獎補由市區財政分擔 不高于建安成本的25%
除上述優惠政策外,我市還計劃設立停車設施專項資金,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項目給予投資補助和獎勵補貼,獎補標準不高于建安成本的25%,獎補資金由市區財政各分擔50%。
獎補資金需由建設單位或個人向項目所在區停車辦提出申請,并提供項目審批手續,區公共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聯席會議初審合格后,報市停車辦確認,符合條件的給予獎補。其中,地下停車設施、地上停車設施分二次進行獎補,第一次在項目驗收備案后撥付40%,第二次在項目運營3個月后撥付60%;地面停車設施運營2年后撥付。(記者盧婷)